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期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第二日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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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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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第十一期破产法实务高级研修班培训情况
8月19日,培训的第二日,今天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朱虎教授接着昨天的《民法典合同编中的破产问题》课程继续讲授,朱教授从撤销权、待履行合同、以物抵债、所有权保留四个方面,以法律政策、改革举措、司法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员准确理解破产程序中常见的民法理论,更深刻地认识到民法中的合同、物权理论在破产程序中的营运。
19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秘书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修改起草工作组成员徐阳光带来《破产程序的申请与受理问题》,徐教授从中国破产法的基本框架展开,讲述了中国破产法的价值与功能,详细讲述了破产程序的申请与受理中的难点、重点、争议点,让学员对破产程序中开始程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受益匪浅。
19日晚上,由浙江省税务局公职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战成以在线视频授课的方式为学员带来《破产清算与重整程序中的税法问题》,徐律师从债权申报与确认中的涉税问题、破产程序中税费事项处理、注销、核销及信用修复、法院、税务、管理人协作多方面、多角度为学员讲授实务中所常见的难题,有助于学员深刻认识税法原理以及更加熟练的解决破产程序涉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