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破产协会调委会调解工作进行中

贵阳市破产协会调委会调解工作进行中

 

为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减少矛盾纠纷,筑牢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贵阳市破产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员邓成军(主调解员)、胡琼尹、龙伟林律师组成调解小组,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调解的债权人申请债务人贵州迈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进行了调解。2023年2月23日上午9点30分,调解小组在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调解会,债务人贵州迈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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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讲实情,耐心听取意见。会上,邓成军律师对案件做了简单介绍。据听证笔录等材料显示,债务人贵州迈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其不同意进入破产程序,故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听取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意见,并作解释答疑。考虑到债权人在外省,且本案系异地法院执转破案件,故协会采取非现场方式与债权人进行了沟通,充分听取并记录了双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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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讲温情,深入剖析心理。会上贵州迈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提出了所有欠款分三期支付的方案,调解员对方案进行了深入分析,考虑到债权人的接受程度,三位调解员反复与债务人磋商、优化还款方案。在三位调解员的努力下,最终债务人提出先清偿部分,余款再分三期付款的计划,提升了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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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讲热情,全面协调双方。最后调解员强调了破产程序的不可逆性,建议债务人尽快完善书面方案、缩短还款期限,于下周三之前提交书面方案并征求债权人意见。会议结束后各方在笔录上签字,并表达了对调委会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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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解会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定心丸”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刻诠释了作为法治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涉破产案件中引入调解程序,系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重大创新,对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利、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及诉源治理均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