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关于贵州贵航蓝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于2024年7月17日裁定受理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州贵航蓝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将有关选任该案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案情简介

  贵州贵航蓝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0号泰联大厦B栋1001室,注册资本为61.22万元,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吴艳,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现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因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强制执行仍未清偿债务,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对贵州贵航蓝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经审查后于2024年7月17日裁定受理。

二、管理人选任条件

   1.本次选任破产管理人将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属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二、三级机构破产管理人及个人破产管理人中进行指定。

   2.自愿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的机构破产管理人及个人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同时确认在贵阳市辖区范围内在办案件存量是否低于三件,以及是否正在本院选任管理人程序中处于轮候状态。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在办案件存量少于三件及符合本院随机指定条件规定的破产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按照选任方式确定承办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破产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计入轮候状态。如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的破产管理人少于两个,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破产管理人中按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届时本案选定的破产管理人将一并计入轮候状态。

   3.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后,应在贵阳市辖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稳定的工作环境及其他必须的软、硬件办公设施;

   4.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2)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的承诺书。

三、参与方式

   有意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的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自行查阅公告内容后,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选任破产管理人程序。

四、管理人选任方式

  机构或个人破产管理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后进行签到,以签到的顺序序号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本案破产管理人。本案将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后补破产管理人(后补破产管理人没有实际发生递补的,不计入轮候状态)。

五、管理人选任程序的时间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7月29日13时00分。

   2.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未来方舟D18组团云岩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外委托办公室)

    3.联系人:郑宏伟,电话0851-82591726。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