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阳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承包人招募延期公告

20238月2日,贵定县阳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驾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作出(2023)黔27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阳光驾校的破产和解,并指定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8月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贵定县阳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承包人招募公告》,自20248月5日起至20248月12日止公开招募承包人。现管理人将意向承包人报名时间及尽职调查时间延期至20249月2618:00前,其他内容不变(详见《贵定县阳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承包人招募公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链接: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cda85b74591d442ca6693276c3b17826)。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律师

联系电话:18593848493

特此公告。

贵定县阳光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