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互助基金三方协议
甲 方: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法定代表人:段竞晖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10栋15层6号
乙 方:(申请基金方)
法定代表人:
指定收款账户:
地 址:
丙 方:(缴纳基金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根据《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互助基金协议》,在发放过程中,鉴于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互助基金的实质,现约定由乙方直接开具发票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协议:
申请基金补贴流程如下:
一、担任管理人名称及管辖法院:
二、经协会理事会评审实际发放金额:
三、乙方自查是否符合甲方《互助基金协议》中的相关申请标准。
四、乙方在符合第三条的情况下,应将相应申请领取互助基金的证明材料提交至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开具发票给丙方。
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复印件与此协议原件一份后,向乙方发放互助基金。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请双面打印)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