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24上半年度工作汇报

         

                                          

2024上半年度工作汇报

 

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20年3月20日,成立至今已有四年有余,是贵州省内成立的第一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会成立至今,已发展到108家会员,其中49家单位会员及12位个人会员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在贵阳市司法局、贵阳市民政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已建设协会各部门。现将协会2024上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举办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

2024年4月20日,协会召开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暨换届选举大会。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了《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修订了《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财务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会议选举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段竞晖为协会第二届会长,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刁涛、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王宁、贵州恒易律师事务所刘栋、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江毅、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何贝利、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余婧、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宋蓉、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罗政、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罗婷婷、贵州千载律师事务所郑强为协会第二届副会长。选举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朱凤飞为协会第二届秘书长。选举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叶卫为协会第二届监事长,选举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李力、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张学霖为协会第二届副监事长。  

二、第二届理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与分工

第二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后,于2024年上半年度召开了两次理事会会议。基于工作延续性的考虑,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明确: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分工尽量不调整,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分别加入开展工作,再按部门需要,自行选择理事及普通会员协助参与工作,部门主任自行整理部门工作计划。2024年度上半年,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作了明确分工,设有党建工作委员会,会员服务委员会,财务部,培训部,评审委员会,维权考核惩戒部,宣传部,调委会、庭外重组专委会,对外联络部,投融资委员会,审计评估委员会11个部门。各部门在分管副会长牵头下,分别初步制定了部门工作计划及分工内容。

2.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授权组建会长办公会并审议通过议事规则

上半年度,为进一步推动协会议事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协会组建了新一届理事会下的会长办公会,负责审议协会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2024年4月25日,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同意授权组建会长办公会,按照《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理事会职权第3、4、5、6、9、11、12项授权。2024年5月27日,理事会微信群线上投票23票全票通过了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三、发动、支持协会会员办理贵阳中院执转破案件,进行管理人会员与非管理人会员分组结对

为办理好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贵阳中院执转破案件,协会积极申请财政补贴,号召广大会员自愿报名后,根据报名会员具体情况进行分组结对办案,由一级管理人牵头分11个组承担责任,带着其它二级、三级、非管理人会员共同办理相关案件,旨在一方面确保办案质量,另一方面提升会员专业能力,积累各类会员办案经验及业绩,提升协会服务功能及凝聚力。 

四、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协会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2024年上半年度,协会及会员走访或接待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贵州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州分公司,并吸纳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协会会员,为进一步服务于破产案件办理、建立投资人库、提高破产案件资产处置及重大债权人沟通效率。

五、完善、改进互助式基金制度

根据《互助基金合作协议》,参与互助基金的成员在办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承办的破产案件中获得超过50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报酬的,将按相应比例缴纳一定保证金,共同组建为缓释管理人承办无产可破案件时风险的资金池。如各基金成员在办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各区、县、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时,最终获得的破产费用及报酬不足5万元且无法覆盖管理人从事该案件的基本费用、报酬的,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上述保证金缴纳形成的资金池中申请互助基金补贴。当有符合条件的成员申请后,由已经缴纳保证金且不存在回避事由的成员组成互助基金评审委员会对该破产案件进行评审。经过评审后,将给予一般案件不超过3万元的互助基金补贴,复杂案件不超过5万元的互助基金补贴

在执行《互助基金合作协议》过程中,经过对互助基金补贴申请的评审会议,协会发现相关规则亟待修订,以符合破产案件办理最新实际,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对《互助基金合作协议》中有关条款进行研究,拟修正,以进一步完善、改进协会现有的互助式基金制度。

六、推进资金监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实现债权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的资金监管,统筹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中管理人账户开设及注销、资金监管、融资困难等问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于2024年度进一步讨论、研究制定关于对破产案件资金监管及建立破产金融服务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七、推进专门针对破产领域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协会充分发挥管理人行业专业力量,在现有庭外重组制度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破产领域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与破产及破产相关的纠纷。协会已选定由理事单位辅正律所负责接受委托项目的庭外重组工作,由会长单位公达律所负责接受委托项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协会于2024年上半年度进行了新一届调解员报名征集,亟待开展选任调解员等工作。

八、协会2024年度下半年作计划

1.继续加强会员服务与监督管理

严格审查拟入会以及已入会会员的资料及行为,规避会员可能出现的风险,为协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健康的环境。利用信息化优势,发挥线上交流平台的作用,充分了解会员需要,进而提供更精细化的服务,适时开展会员奖评活动,提升全体会员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会员的相关制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协会领导班子带队,对会员单位机构进行走访,了解破产案件的接收、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而优化会员管理制度,强化会员的服务与管理,促进协会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宣传,提升行业影响力

引导会员单位及个人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公益活动,提升破产管理人的社会责任意识。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丰富行业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强并推进协会微信公众号的完善和宣传作用,确保及时更新,并及时将信息报送相关部门,让社会各层面更多了解破产管理人行业。加大协会正面形象的宣传力度,提升协会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效应。

同时,协会将进一步发挥公众号的价值,倡导会员踊跃展示自身风采,同时鼓励会员积极供稿,贡献专业文章,有利于会员间的交流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学习中进步,在交流中提升。

3.编辑汇总优秀案例

鼓励会员单位申报典型案例,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遴选出我市破产清算、和解及重整优秀案例,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和推广,供管理人借鉴学习。

4.举办破产实务讲座或交流会议

贵阳市破产审判工作及管理人业务水平、经验均与经济发达城市还具有一定差距,协会计划在2024年下半年,举办2-3次破产法实务讲座或交流会,并邀请破产业务先进地区具有实务经验的法官、管理人来进行培训,并建立合作关系。

5.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的社会效益

力争在主管单位的协助下,协会与合作银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强化沟通,逐步提升和优化破产案件承办环境,配合法院协调做好联动机制,打造破产业务高效率办理的系统化工程。

6.推进无产可破案件补贴工作

解决会员在破产管理业务中的困难是协会成立的初衷之一,而承办无产可破案件是每个管理人最大的困难,为解决此困难,协会将继续推进对承办了无产可破案件的会员补贴工作,细化与此相关的规定。

7.关于预重整工作安排

随着未来破产案件数量的增加,鼓励会员加强合作交流,提高整体办案水平,积极协助法院推动预重整制度的建立。

8.其他工作安排

2024年度,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完善党建工作,依托会员单位党支部,开展好相关活动,开放会员加入,把协会做大做好。同时与互联网大数据和金融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增加多渠道的司法拍卖精准获客服务及金融服务;发挥好已经成立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专一把事情做到极致;继续与其他破产管理人协会学习与交流;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