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拟共同设立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的方案
一、【设立宗旨】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旨在深化破产诉源治理,加强破产法治宣传,助力困境企业运用多种挽救工具脱离经营困境或及时退出市场,推动破产服务多层次优化,实现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
二、【设立主体】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起设立。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正常运行且条件成熟后,可邀请党委、政府相关单位(部门)通过分管、兼任职务等方式强化对破产事务的领导。
三、【设立地址】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明区市府路16号)挂牌设立。
四、【服务范围】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
(一)为困境企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咨询;
(二)根据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识别困境企业状况;
(三)分析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指导当事人选择最优破产程序,协助当事人完成立案前准备工作;
(四)指导当事人通过庭外重组、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五)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服务。
五、【运行机制】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安排专人负责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运行的日常工作安排。
(一)咨询服务人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法官及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
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指派的当值人员每周至少前往一次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提供破产法律服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官原则上每月一次到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提供破产法律服务。
(二)工作时间: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实行每周定期接待制度,接待时间提前公示。
(三)服务方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经法院、政府相关部门引导,与贵阳市破产事务服务中心预约咨询服务时间;也可在公示的接待时间到贵阳市破产事务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四)监督管理:贵阳市企业破产前端服务中心设于贵阳市民商事服务中心,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行管理。